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

80、20原則

就一戶住宅中,各種功能區域(玄關、客廳、廚房、書房、臥室……)各應該佔多大比重?這個議題和人生的其他議題一樣,並沒有大多數人喜歡的標準答案。

筆者喜歡用「8020原則」來思考這個問題。首先,用20%原則排除用不太到的功能區域。一年有365天,20%等於73天。如果一個功能區域一年用不到73天,就放棄該功能區域。

舉例來說,建設公司/室內裝潢設計師常喜歡設和室、孝親房。依20%原則,如果預期一年只用個幾天,筆者是會完全不設置和室、孝親房。又例如,建設公司/室內裝潢設計師常會設主人用書房,如果主人幾乎不會用到,還不如將面積留給正在求學期間的子女。

當然,這仍舊是個選擇的問題,如你認為一定要留一個房間給一年只會來住三、五天的親友(不論是長輩、同輩、或晚輩),那就留吧!筆者的意見並非神諭、聖裁!

接下來思考符合20%原則(一年用73天以上)的功能區域。通常一住宅中各功能區域的使用頻率一定互異,試著將使用各功能區域的時間及人數按照多寡列表。

假設一戶住宅住有四人,爸爸為一般上班族,媽媽為家管,二個子女均為學生。住宅中各功能區域的使用時間及人數可能如下表:

 
按人數計算的
使用時間
使用人數
主臥室
13.0
1~2
房間一
11.0
1
房間二
11.0
1
客廳
5.0
1~4
餐廳
4.5
1~4
主臥浴室/廁所
3.6
1~2
廚房
3.5
1
第二浴室/廁所
2.8
1~2

上表產生後,並非簡單的按照使用時間的多少來分配各功能區域的比重。上表提供一個思考的起點而已,還要再加入各戶的文化、氣氛、成員的特殊狀況、偏好一起考量。

例如,子女二人平均一日都用房間11小時;但其中一人為籃球校隊中鋒,身高190公分,體型壯碩,床的面積也較大,是否要給他較大面積的房間?

又例如,客廳雖一天有5小時的使用時間,但平均一人一天只用一小時,而且時段大多不重疊,是否要如一般建設公司的做法留個超大的客廳?

當然,有些功能區域是可以重疊使用的。例如,美國電視劇「White Collar」,劇中男主角的住處就是用一張簡單的大木桌,將客廳、餐廳、一部分的廚房、繪畫工作室、一部分的書房全部重疊在一起。

筆者也曾在網路上看到有一位媽媽利用大餐桌,將一部分的廚房、子女的書桌、客廳、媽媽的書桌都重疊在一起。因地或因事制宜,變化的巧妙存乎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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